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售房信息、相关许可审批证明;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社保、纳税、收入、婚姻证明等材料,规避限购、限贷等政策,偷逃税款,牟取非法利益;
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经营贷款、消费贷款、互联网金融贷款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
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对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要求不配合;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