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湖州建设 >热点专题 >纪检监察
显示:
正文内容
以案警示--一宁波江北:一瓶酒事小 违规违纪事不小
 更新日期:2015-10-19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前,宁波市江北区纪委通报的江北区宗瑞青少年宫原主任詹家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给该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去年10月24日中午和11月5日中午,詹家法先后两次在陪同接待省内来访人员时,违规消费酒水和香烟合计人民币264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詹家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消费烟酒费用全部退回单位入账。

  “没想到,就一瓶阿拉老酒,也会触犯纪律规定”,看到通报后,区发改局一名干部感叹道。

  记者就此事走访了负责办理此案的江北区纪委纪检二室主任钱冠涛。钱主任告诉记者,今年4月,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移送了宗瑞青少年宫公务接待列支烟酒等有关问题的线索,纪检二室立刻开展调查,经询问相关当事人和酒店查证,情况基本属实。

  原来,詹家法在去年接待省内某县青少年宫学习组时,为了“稍微意思一下”,先后两次在公务接待午餐上点了一瓶阿拉老酒和两包硬中华香烟。

  “客人来一趟也不容易,午餐时稍微放开一点,10多个人嘛,点一瓶酒,两包烟问题也不大,没想到……”。在翻看区纪委对詹家法的调查笔录中,记者发现,詹家法思想上对公务接待标准是清楚的,但对具体要求不是很清楚,认为只要不超标准,其它问题不大,根本没有意识到工作日午餐公款喝酒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

  区纪委常委会在讨论詹家法违纪案情时认为,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两年之后,詹家法身为党员干部,仍然对这一规定认识模糊,执行不力,对青少年宫违规接待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必须依纪依规处理,以予警示。

  “一瓶酒事小,但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小,这说明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模棱两可。”江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强说,下一步,还要突出党章权威,强化纪律审查,结合公开通报违反纪律和规矩典型案例等开展,开展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同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崩紧纪律这根弦,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案例点评:

  纪律面前无“大小”

  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在纪律面前都要有敬畏之心,惶恐之心,要养成这样一个思维定式——纪律底线碰不得。詹家法这件案子,看似小事,但作风问题无小事,违纪行为无大小,它对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所造成的影响都是一样恶劣的。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才能在全市上下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浓厚氛围;必须要严打严惩,让违纪问题无所遁形,才能打造好群众信服,群众信任的良好环境。(宁波市纪委)  

 [打印文章]